計算機軟硬件及網絡設備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及上門維護;網絡信息技術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計算機軟件及智能化控制系統的研發、銷售、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轉讓;計算機系統集成及周邊產品的銷售;電子產品的網絡銷售;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從事廣告業務(法律法規、國務院規定需另行辦理廣告經營審批的,需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咨詢服務;財務咨詢。^以下項目涉及應取得許可審批的,須憑相關審批文件方可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憑增值電信許可證經營);游戲產品開發與運營(憑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經營);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咨詢、設計、施工和設計與施工一體化工程(憑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經營);數字圖像播放編碼系統、數字影院系統、信息技術產品及有關的外圍產品、備件、設備和軟件、數碼放映編碼系統設備生產與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