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科技產業項目的投資(不含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限制和禁止的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不得從事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節能環保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的集采、研發、生產、銷售;房屋建筑工程;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不含商務調查);門窗的設計、制作、安裝;建筑智能化系統安裝、維修、銷售;智慧工地、標準化工地的設計、施工;計算機軟件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生產及銷售;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特種工程(結構補強);電子智能化工程;鋼結構工程。(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