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客運架空索道設備(含吊廂、吊籃、吊椅)設計制造安裝;地面纜車和碼頭軌道纜車設計制造安裝;摩天輪觀覽車設計制造安裝;客運、貨運車廂設計制造;環保電動車和垃圾收集箱配套設施設計制造安裝;農機設備的設計制造;鋁合金制品設計制造;露天游樂場所游樂設備設計制造;索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索道工程設計;汽車零配件制造、銷售;機械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