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一般項目:廣告制作;文具用品零售;城鄉市容管理;文具用品批發;廣告設計、代理;電影攝制服務;數字內容制作服務(不含出版發行);廣告發布;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務;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體育用品及器材批發;服裝服飾零售;集貿市場管理服務;服務消費機器人銷售;承接總公司工程建設業務;國內貿易代理;進出口代理;貨物進出口;在線能源監測技術研發;工程技術服務(規劃管理、勘察、設計、監理除外);電氣設備銷售;物業管理;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電氣設備修理;集中式快速充電站;機動車充電銷售;洗車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建設工程設計;建設工程施工;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電氣安裝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