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費用按所提異議商標的類別繳納,繳納數額及繳納方式如下:
收費項目及標準
繳費方式
商標申請當事人及代理機構應自收到商標局繳費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向商標局繳納費用,其中,國內業務發放《繳費通知書》,國際業務發放《商標國際注冊繳費通知書》。
1.申請人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勿需自行繳納,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機構按規定代為繳納費用。
(1)代理機構已經在網上申請平臺注冊正式用戶的,所提交申請的繳費通知書無繳費碼,須登錄代理機構賬戶在商標網上申請系統進行在線支付。
(2)代理機構未在網上申請平臺注冊正式用戶的,須在網上申請平臺注冊簡易用戶后憑繳費碼進行在線支付。
2.申請人直接辦理的:
(1)申請人通過網上方式提交申請的,繳費通知書無繳費碼,須登錄提交申請的賬戶在商標網上申請系統進行在線支付。
(2)申請人直接在商標局注冊大廳、中關村辦事處、京外商標審協中心、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或者通過郵政或其他快遞企業遞交申請的,收到繳費通知書后須登錄注冊網上申請平臺用戶憑繳費碼在線支付繳納費用,未注冊網上申請平臺正式用戶,可以注冊簡易用戶繳納費用。
3.特殊情況。適用繳費通知書有繳費碼的,但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通過該繳費碼在網上申請平臺完成繳費的,可采用以下方式繳納費用:
(1)持有繳費碼的繳費通知書通過銀行匯款繳費。
特別注意:匯款人匯款時應當在附言中只填寫繳費碼,繳費信息填寫有誤的,可于匯款三日內在商標局網上申請平臺 “銀行匯款補充繳費信息申請”功能中補充相關信息;無法通過“銀行匯款補充繳費信息申請”功能補充信息的,將繳費通知書復印件(加蓋匯款單位公章或匯款人簽字)、銀行匯款回單郵寄至商標局,寄發郵件郵戳日期視為繳費日期(郵戳日期不清的,需提供郵局證明)。由于未按要求填寫繳費碼、未按要求補充繳費信息或郵寄材料的、匯款金額不足的、繳費超期的視為未繳費,所提交申請依法不予受理。
(2)當事人直接在商標局注冊大廳交文的,可以持有繳費碼的繳費通知書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繳費。
①現金方式:申請人可持現金到商標注冊大廳繳費。
②pos刷卡方式:申請人可持銀聯卡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繳費。
③微信、支付寶方式:申請人可到商標局注冊大廳掃碼繳費。
④支票方式:北京市、天津市的申請人可提交與商標業務申請人一致的銀行轉賬支票到商標注冊大廳繳費。
⑤銀行匯票方式:非北京市的申請人可提交與商標業務申請人一致的銀行匯票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繳費。銀行匯票在申請人提交后需在北京等待兩到三個工作日,銀行將款項解付后方可辦理。
(3)當事人在京外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受理窗口直接辦理并通過網上方式提交申請的,可以持有繳費碼的繳費通知書到京外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受理窗口,根據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受理窗口出示的商標網上服務系統中的二維碼繳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