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飲用水是什么水
?飲用水是指經過處理后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各種水源,可以做直接飲用,包括自來水、礦泉水、礦物質水等?。
1、?自來水?:經過凈化、消毒處理且水質滿足人類衛生要求的飲用水,通過管道提供給用戶。
2、?礦泉水?:取自地下,含有豐富礦物質和微量元素,需要在水源地直接包裝,衛生指標合格的飲用水。
3、?天然水?:將優質的地表水源進行處理(如過濾、臭氧殺菌等)后得到的衛生指標合格的飲用水,保留了原水中的有益礦物質和微量元素。
4、?純凈水?:采用深度處理技術(如反滲透、蒸餾等)處理后徹底去除水中污染物和礦物質的飲用水。
5、?礦物質水?:在純凈水或自來水基礎上人工添加化學鹽的飲用水,雖然補充了純凈水中部分礦物元素的不足,但添加的礦物質能否被人體吸收還需進一步研究。
二、飲用水的水質檢測標準是多少
?飲用水的水質檢測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溶解性總固體(TDS)?:飲用水中的溶解性總固體含量應不大于1000mg/L,最佳值應在300mg/L以下。
2、?濁度?:飲用水濁度應不大于1NTU,最佳濁度為0、5NTU以下。
3、?pH值?:飲用水pH值應在6、5至8、5之間,最佳pH值為7、0至7、5。
4、?硬度?:飲用水硬度應不大于450mg/L(以碳酸鈣計),最佳硬度為170mg/L。
5、?微生物指標?:飲用水中的微生物指標如大腸菌群和致病菌應符合限制要求,具體標準可能因地區和國家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這些標準旨在確保飲用水的安全性和衛生性,保障公眾健康。
三、包裝飲用水的標準
包裝飲用水的標準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該標準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準發布,自2015年5月24日起實施,標準中對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1、?原料要求?:包裝飲用水的原料可以是公共供水系統的水或非公共供水系統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水源水質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
2、?感官要求?:色度應≤5度,渾濁度應≤1 NTU,狀態應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異物,滋味和氣味應無異味、無異臭。
3、?理化指標?:包括余氮、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指標,具體數值和檢驗方法在相關標準中有詳細規定。
4、?微生物限量?:對包裝飲用水的微生物含量有明確的要求,確保水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