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制作許可證
音像制品制作許可證是從事音像制作業務的音像制作單位(通過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將聲音、圖像、文字等內容整理加工成音像制品節目源的單位)的合法憑證,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頒發。
音像制品內容管理條例
音像制品內容管理條例簡稱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內容包括管理總則、出版規定、復制規定、進口管理條例、批發零售規定、罰則和附則。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條例
出版管理條例是針對音像制品發行、出版制定的管理規定,內容包括管理總則、音像出版社的設立規定、出版活動的規定、非賣品的管理、委托復制的管理、出版審核登記、罰則、附則等。
音像制品進口管理辦法
進口管理辦法是關于國外的音像制品進口的相關規定,內容包括進口管理總則、進口單位管理、進口審查、進口管理制度、罰則、附則。
音像制品編碼規定
音像制品的國際標準編碼簡稱是“ISRC”,我國規定一個標準的音像制品編碼需要由ISRC碼和類別代碼兩個部分組成,ISRC碼與類別代碼之間以斜線“/”分隔。其結構關系為:ISRC國家碼一出版者碼一錄制年碼~記錄碼一記錄項碼/類別代碼。
音像制品稅率規定
2007年9月15日之前,音像制品對應的稅率一直是17%。之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通知,將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由17%下調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