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網發布通知稱,《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暫行規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文旅部會建立全國卡拉OK音樂內容審核專家小組,進一步加強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促進歌舞娛樂行業高質量發展。
《暫行規定》指出, 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卡拉OK音樂不得含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禁止內容,比如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統一、主權或者領土完整的,侮辱、以及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等等。另外, 鼓勵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向歌舞娛樂場所提供健康向上的卡拉OK音樂,在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中設立優秀歌曲專區。
《暫行規定》還表示,文旅部還會建立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制度,該清單由兩個途徑產生,一方面為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發現違規曲目后上報文化和旅游部,另一方面則是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自審過程中發現涉嫌違規曲目并通過全國性行業協會上報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負責對違規曲目認定并列入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
此外,《暫行規定》還指出, 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不得提供含有列入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的音樂產品,歌舞娛樂場所不得使用列入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的音樂產品。